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飞长沙航班昨受“诈弹”威胁 嫌疑人已被控制

www.fjnet.cn 2013-11-01 07:09  林启星 谢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延伸

散布“诈弹”信息

从重处罚

昨日的“诈弹”事件,是长沙机场短短5天来第二次的遭遇了。本月27日,一个“黄花机场晚上9点至11点部分航班上有危险物品”的匿名电话,就致当晚该机场多航班清舱安检,近千旅客出行被耽搁。

而此前全国多地机场都曾遭遇“诈弹”威胁,今年5月15日-18日,短短4天,全国连续发生6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去年8月29日-10月9日,42天内也连续发生5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给民航企业和广大旅客造成了重大损失。

民航业内人士分析称,一个“诈弹”会导致航班紧急备降,机组要做防止爆炸物预案,乘务组要安抚惊慌旅客,空警要排查爆炸物,管制要协调冲突、指挥避让,机场要启动紧急预案,消防队急救中心警察要紧急出动。无数航班会因为机场关闭备降等待返航,无数旅客要延误。

据了解,今年9月29日开始,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将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六种情形,并提出明确的处罚标准。

根据《解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事件的定罪量刑分为三个档次:一个是入罪的档次,一个是5年以下酌情从重处罚的档次,一个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档次。

如果散布或者捏造、传播恐怖信息,造成航班迟延起飞,或造成重新安检,可以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量刑。

如果飞机已经起飞,恐怖信息致使飞机返航或者备降,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如果行为人致使航空公司为排除虚假险情,造成了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