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站隧道周边50米内为控保范围
www.fjsen.com 2013-10-31 08:48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焦点六: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是什么?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分为规划线路的控制保护区、在建和建成线路的控制保护区;同时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 规划线路控制保护区的范围为:以轨道规划线路中线为基线,每侧宽度为60米。 在建和建成的线路,控制保护区范围为:(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周边外侧50米内;(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三)出入口、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以及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范围外侧10米内;(四)穿过闽江的隧道、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特别保护区的范围如下:(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二)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四)出入口、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以及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范围外侧5米内;(五)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六)高压电缆沟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焦点七:保护区内建设活动有什么特殊规定? 据介绍,《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征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二)钻探、基坑(槽)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取土、填土、顶进、灌浆、锚杆作业;(三)新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地下采水;(四)敷设管线、穿越或者跨越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五)在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段疏浚河道渠道和抛锚、拖锚作业;(六)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内,除必需的市政、园林、环卫和人防工程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 焦点八:未遵守本办法规定进行建设的将如何处理? “未按本办法规定取得批准,擅自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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