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店前摄像头夜晚被偷 市民疑窃贼用景观改造的脚手架作案

www.fjnet.cn 2013-10-29 07:48  陈雪芳 陈腾健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被盗摄像头原本装在柱子的顶端

□实习记者陈雪芳/文见习记者陈腾健/图

商铺门口的摄像头一直好好的,26日却不见了。福州市民魏先生怀疑,是窃贼利用门前景观改造工程的脚手架,偷走了摄像头。

昨日,鼓楼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脚手架就搭在店门前,确实有可能被窃贼借来他用,但景观改造施工现场都有保安24小时巡逻守护,具体原因还有待调查。

被偷商家:一个晚上的工夫摄像头就不见了

在津泰路经营一家培训学校的魏先生,这两天心里很不痛快。26日早上,他本想找个工人将摄像头拧紧,一抬头却发现装在店门口的摄像头不见了。他赶紧跑上楼去查看监控录像,显示器上出现的是黑屏。之后,他询问景观改造的工人,大家都表示没有动过他的摄像头。

“一定是被偷了!”魏先生说,前一天晚上九点多,他进门的时候抬头还看见了摄像头,当时还想着第二天要叫师傅来拧紧螺丝。“一个晚上的工夫,不是被偷了是什么?”

记者在魏先生商铺门前发现,景观改造的第一层脚手架紧靠着台阶,通过台阶,行动灵活的人很容易攀上脚手架,取走门前的摄像头。

“不仅如此,此前还有两户商铺被偷了电动车。”魏先生说。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