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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例未成年人股权转让登记办结 9岁女娃卖股权

www.fjnet.cn 2013-10-26 08:29  王盛阳 叶晨丹 付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6日讯(福建日报王盛阳 叶晨丹 付严)近日,福州市首例未成年人股权转让登记在台江区办结。

今年7月27日,福州宗新运输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做出转让股权、任免管理人员等决议,并向台江区工商局提出股权变更申请。宗新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主营普通运货、货物专用运输及车险代理。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查宗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时发现,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此次股权转让的一名股东是9岁女孩刘某。他们找来女孩的母亲陈女士了解情况。

“这几年公司经营业绩不理想。”陈女士表示,转让女儿的股权主要是为了防止股权继续缩水,已经过慎重考虑。她还向工商部门提供关于刘某股权转让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母女监护关系的公证书。

台江区工商局先后召开3次注册官会议,集体审查宗新公司提供的材料,认为陈女士的申请符合《民法通则》第十八条关于“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规定,最终同意将刘某的股权以不低于其他股东股权的同期价格(即将其所持的5%股权,折合2.5万元)进行转让,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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