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出国带药品该注意什么?各国都有雷区

www.fjnet.cn 2013-10-24 07:05  本地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市场调查:

福州药店内新康泰克难寻

本报讯(记者林雅见习记者余韵珑)去年9月开始,福州市民到药店买新康泰克、白加黑等含“麻”药品需要出示身份证。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多家药店,发现含麻黄碱类的药品已不再是药店的“明星产品”,且新康泰克等6类含麻黄碱类物质超过30mg的药品转为处方药管理后,多家药店目前均无销售。

昨日,记者走访井大路、东大路以及仙塔街一带的大小药店,均未发现盐酸伪麻黄碱含量在90mg的蓝色装新康泰克售卖。

同时,药店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都已经按照药监部门的规定,单独设立了“含麻黄碱药品”专柜,同时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并且提示每次购买此类药品数量最多不能超过两盒最小包装。

不过,在查验身份证时,仙塔街上的几家药店都表示,购买者可以以医保卡代替,或者会员卡也可以。

但不少市民还是觉得,买含“麻”感冒药要用身份证比较麻烦,因此都改买其他感冒药。

“我以前感冒了就认准新康泰克胶囊,现在买还要开处方,我就改吃其他中成药感冒颗粒了。”市民林小姐说。

不仅市民嫌麻烦,药店也越来越不“待见”含有麻黄碱类的感冒药了。一药店工作人员说,由于新康泰克等含“麻”药的售卖有不少限制,因此,购买的人很少,也就没有进多少货。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