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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交180万首付款按揭却不成 退房受阻闹上法庭

www.fjnet.cn 2013-10-23 16:17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林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分期按揭付款买房的合同后,突遇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他难以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林先生买房梦碎后,退房不成只得与开发商打起官司。日前,在马尾区法院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按揭不成退房受阻

2010年,林先生看中了位于马尾的一处在建商品房项目,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林先生所购房子的总价款为360万元,他在签约后支付购房定金及首付款180万元,开发商应协助他办理按揭贷款。如果因为国家金融政策调整或者林先生的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按揭贷款,林先生应在开发商通知后补足购房款差额。如果林先生无法履行,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他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林先生依约支付了180万元,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后因国家贷款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林先生不符合贷款条件无法获得按揭贷款。

双方就余款支付问题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今年上半年,林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终止合同并退款。

庭审中,开发商提出: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经约定,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无法贷款的,购房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林先生则认为:政策突变属于不可抗力,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

法院认为这算情势变更

马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双方于2010年签订合同时,林先生还符合贷款条件,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但之后因国家贷款政策不断收紧,导致林先生无法再获得贷款,这是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的结果,于双方而言均无法预料,符合民法上情势变更原则规定的情况,继续履行合同显然有违公平正义。

该院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调解,特别就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解与适用对开发商进行详细、耐心的解释,最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同意退还林先生180万元款项,林先生需配合开发商办理合同网签注销手续,本案就此得以化解。

据记者了解,像林先生这样与开发商签约后,因银行贷款额度按上级要求收紧、二套房限购令等国家政策的调整,致使买房按揭贷款落空的事件不在少数。开发商往往拿出双方之前签订的格式合同,要求购房者全额付款买房或让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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