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浦上乐都汇单方解除合同 商户500多万物品被扔停车场

www.fjnet.cn 2013-10-18 10:08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合同还未到期,商场就单方面解除合同,还在打官司期间将商户价值500多万元的物品强行清场。17日,温州商人林子渲向本报反映他在浦上乐都汇的遭遇。对此,浦上乐都汇方面表示,他们是按合同办事,如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商场单方面解除合同

林子渲是福建省浙江商会的副会长,他开的一家化妆品店位于仓山区浦上乐都汇1楼,面积近1000平方米。9日一早,他接到员工的电话,说化妆品店被清空了。“后来我看了监控录像,也问了商场方面,才知道是商场雇了一二十个工人干的。”林子渲气愤地说。

商场为何会有如此举动呢?据林子渲介绍,他是乐都汇2011年开业时的首批商家之一,合同还有3年左右才到期。9月26日,他收到福建特易购置业有限公司于9月10日发出的函件,称租赁合同已于8月30日结束,自己应交还场地,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逾期未交还场地,商场还有权对店内的物品进行拆除和处置。林子渲表示不能接受并及时回函,还向法院提起诉讼。

500多万元物品被扔到停车场

1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浦上乐都汇。林子渲的化妆品经营场所已经被围了起来,通过宣传广告记者得知,这里将开设一个数码中心。

在乐都汇负二层地下停车场,记者见到了被商场强行清场的货物,包括价值300多万元的专业货柜及200多万元的化妆品,这些货物堆了近100米长。林子渲说,化妆品的存放有讲究,商场如此随意处置,导致这些化妆品无法再销售,专业的货柜在拆除搬动的过程中也受损。

商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呢?林子渲称,合同附件中有一项补充条款,那就是如果商户连续6个月不能完成营业额,商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据介绍,对于1楼林子渲的化妆品专柜,乐都汇方面采取中央收银模式,也就是不收取租金,而是从商品成交价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因此营业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商场的收入。

对此,林子渲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