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八旬老人与强拆人员起冲突 强拆通知无落款盖章
www.fjsen.com 2013-10-18 07:21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 拆除前张贴的无落款的通知书 回应 环境整治指挥部:虽无落款也有告知作用 随后,记者在601室门口、1号楼楼道里的居委会墙面上,看到了这份“通知”,通知上没有任何部门的落款和盖章。 记者从鼓楼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并没有名为“鼓楼区环境整治指挥中心”的部门,对方说的可能是鼓楼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该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因环境综合整治,确实会对一些小区的屋顶进行清理,但具体拆除事项是由街道和市容局来操作,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对于陈先生反映的通知单上没有落款和公章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认为,“通知上虽然没有落款,但也算起到了告知作用”。 随后,记者从庆城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在今年三月份,就有一份落款为“鼓楼区人民政府”的通告出现在小区里,上面明确提出将会对违章搭盖进行拆除,请业主们配合。 “针对顶楼的这个违章住户,我们已经沟通过很多次了,都没用。景观改造的工期又很紧,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情。”社区委员会党支部何书记说,“至于通知谁贴的,我也不清楚。”但她也认为,这些通知能够起到告知作用,业主不应以此为借口。 “如果是我们下发的整改通知,上面不但会有执法局的落款和盖章,还会有经办人的姓名。”鼓楼区市容局执法科钱科长说,执法人员上门发放通知单时,一般是由两人同行,并且身着制服,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查看证件,执法人员则有必要出示。对于昨天那些人究竟是不是执法局人员,钱科长表示他没有参加行动,并不了解。 法律专家:没有落款的文书通知居民可以质疑 “在文书通知上,公章代表的就是这个部门。如果一些行政机关发放通知,却没有相应的公章和落款,居民可以对其产生质疑。”福建万德律师事务所黄争律师说,某种程度而言,居民可以因为无法确认文书的真伪性而选择不予认可。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拆除违章建筑其实是城管在行使行政授权,在身份明朗的情况下,一旦他们在履行过程中受到轻微伤害,业主就可能构成妨碍公务行为,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但前提是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拆除的时候还需要出示相关法律依据或文件。如果没有这些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其出示并向相关机构投诉,但不能使用暴力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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