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八旬老人与强拆人员起冲突 强拆通知无落款盖章

www.fjnet.cn 2013-10-18 07:21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拆除前张贴的无落款的通知书

回应

环境整治指挥部:虽无落款也有告知作用

随后,记者在601室门口、1号楼楼道里的居委会墙面上,看到了这份“通知”,通知上没有任何部门的落款和盖章。

记者从鼓楼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并没有名为“鼓楼区环境整治指挥中心”的部门,对方说的可能是鼓楼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该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因环境综合整治,确实会对一些小区的屋顶进行清理,但具体拆除事项是由街道和市容局来操作,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对于陈先生反映的通知单上没有落款和公章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认为,“通知上虽然没有落款,但也算起到了告知作用”。

随后,记者从庆城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在今年三月份,就有一份落款为“鼓楼区人民政府”的通告出现在小区里,上面明确提出将会对违章搭盖进行拆除,请业主们配合。

“针对顶楼的这个违章住户,我们已经沟通过很多次了,都没用。景观改造的工期又很紧,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情。”社区委员会党支部何书记说,“至于通知谁贴的,我也不清楚。”但她也认为,这些通知能够起到告知作用,业主不应以此为借口。

“如果是我们下发的整改通知,上面不但会有执法局的落款和盖章,还会有经办人的姓名。”鼓楼区市容局执法科钱科长说,执法人员上门发放通知单时,一般是由两人同行,并且身着制服,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查看证件,执法人员则有必要出示。对于昨天那些人究竟是不是执法局人员,钱科长表示他没有参加行动,并不了解。

法律专家:没有落款的文书通知居民可以质疑

“在文书通知上,公章代表的就是这个部门。如果一些行政机关发放通知,却没有相应的公章和落款,居民可以对其产生质疑。”福建万德律师事务所黄争律师说,某种程度而言,居民可以因为无法确认文书的真伪性而选择不予认可。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拆除违章建筑其实是城管在行使行政授权,在身份明朗的情况下,一旦他们在履行过程中受到轻微伤害,业主就可能构成妨碍公务行为,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但前提是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拆除的时候还需要出示相关法律依据或文件。如果没有这些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其出示并向相关机构投诉,但不能使用暴力手段。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