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总部企业年纳税5000万以上可单独申请用地
www.fjnet.cn 2013-10-17 06:57 许才芳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每家总部企业可申请占地面积20000㎡以内的总部经济用地,其中,申请单位的上年度本市纳税金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且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占地面积10000㎡以内的总部经济用地;申请单位的上年度本市纳税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且主营业务收入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占地面积20000㎡以内的总部经济用地。具体按申请单位实际需要和总部用地规划情况在上述控制指标范围内供地。 总部办公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后,连续5年每年新增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缴纳税收不足部分由企业以现金予以补足。总部经济用地原则上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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