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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总院旁一房子转租病人 二三房东起纠纷

www.fjsen.com 2013-10-16 15: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二房东称,合同未允许转租给病人,对方已违约;三房东不服,称曾口头说明,并已征得房主同意

大厅被隔出了一间,租给病人家属及病人

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镇金 文/图)最近,福州鼓楼后县新苑小区,一套出租房被转了两手。不过,出租人不是房屋主人,一个是二房东,一个是三房东。

三房东将房子隔间,短租给附近医院的病人及家属。二房东称,对方违约了,要没收所有押金。三房东却说,此前已征求房主同意。双方说法不一,起了争执。房主表示,不介入纠纷,由两人自行协调解决。

二房东:出租给病人我无法接受

引起纠纷的这套房子位于福州总院旁,约75平方米,两房一厅。二房东小陈自称南平人,跟房东有点亲戚关系,房子租金每月2400元,最近,因要到外地,就把房子转租。

小陈说,10月7日,在福州总院做护送员的焦先生看中这套房,双方签了租赁合同,押二付一,房租2600元,另交押金5200元。

“几天前,邻居告诉我,屋子在装修,我这才知道他改了房间格局。”小陈说,大厅加装了一铝合金隔墙,房子变成三房,将短租给病人及家属。小陈有点不满,他认为合同中并没约定,允许承租方装修房子及转租他人,“特别是病人”。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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