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市民踊跃举报违建达60多条 根治还需多部门配合

www.fjsen.com 2013-10-16 13:32  徐强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金辉枫尚小区多栋住宅楼顶层违法搭盖。”“金山明星9号楼违法建设前段时间才被拆除,如今业主又重新搭盖。”15日,本报发出违法建设征集令后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市民一早就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身边的违法建设。截至昨日下午5时,本报新闻热线以及微博、微信平台共收到60多条举报线索,其中以顶楼违建为主。下一步,本报将把举报线索整理统计后转交给执法部门,并进行追踪报道。

征集令发出市民踊跃举报违建

15日,本报A3、A4版刊登了关于正荣润城、中天金海岸、名桂佳园、融侨东区等4个小区内存在的顶楼违法建设,并发出举报违法建设的征集令,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黄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说,政府部门组织力量对正荣润城顶楼的“最牛违建”进行拆除,表明了政府部门的拆违决心,她希望这样的行动能持续下去。

“汇创名居二期多栋居民楼顶楼违建。”“居住主题公园有业主违法搭盖。”许多市民举报身边的违法建设。市民林先生认为,顶楼的平台是整栋楼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不能成为某些人的私有“领地”。记者发现,市民举报的违法建设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4个城区以及闽侯县部分乡镇,其中以仓山区和晋安区居多。截至昨日下午5时,本报新闻热线以及微博、微信平台共接到60多条举报线索。下一步,本报将把这些举报线索进行统计整理,并转交执法部门处理。

违法建设查处有明确分工

目前,福州市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分工明确。例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国有土地上以单位或组织为主体的违法建设;国土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市容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上的个人违法建设。

据了解,违法建设的查处有一套相应的流程,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国有土地上的个人违法建设为例,根据《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的相关规定,接到市民举报投诉后首先需要由规划部门现场调查,如果违法建设可以改正,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如果不能改正,规划部门则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市容部门,由市容部门立案查处。一般市容部门将向当事业主作出3天内自行拆除的决定和公告,当事人如有异议,应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不诉讼、也不申请复议的(一般为3个月),市容部门将催告当事人于5天内拆除,仍不拆除的市容部门可实施强制拆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