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给LED办证难 福州市范围内均不许设置LED广告屏

www.fjnet.cn 2013-10-16 08:31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李先生昨日跑一圈,就是希望为店前这块LED屏办个“身份证”

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文/图)为给店里安装的LED广告屏办“身份证”,福州市民李先生,昨天跑了好几个部门都没有成功。

李先生在五一北路经营一家便利商店,门前挂着一个LED广告屏。前日,城管开出罚单,要求他限期到区灯管办补齐手续,否则就要拆除LED;李先生来到区灯管办,工作人员说,这事归市灯管办管理;市灯管办最终回复称,目前全市这项业务都不接受审批。白跑了一圈的李先生,原本以为并不复杂的报批手续,实际上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受理。

辗转三处,被告知该业务不受理

14日,福州鼓楼区市容管理局东街中队执法人员,来到李先生的店里检查后发现,店门前的LED广告屏违反有关规定,需要拆除。

“当时我没有在店里,员工拒签处罚通知书,鼓楼市容局就下了一份询问(调查)通知书。”李先生说,昨日,他赶到东街中队接受调查。由于无法提供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开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19日前将广告屏自行拆除。

“我当时就问,要到哪里补办审批手续,城管执法人员就说到鼓楼区灯管办。”李先生随后赶往区灯管办。在听明李先生来意后,区灯管办工作人员回复说,LED显示屏的审批由市灯管办负责。

李先生无奈,只能再次赶往市灯管办,没想到,福州市灯管办给出的最终答复是,目前全市范围内,均不受理这项业务,这种LED广告屏是不允许设置的。

白跑了三个地方,得出的答案让李先生多少有点沮丧,“既然没有这项审批业务,但有关部门为何不能直接告知呢?”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