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新店、城门两民宅相继发大火 市民谨慎用火用电

www.fjnet.cn 2013-10-15 07:4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秋冬季福州火灾次数占全年近四成

专家提醒市民谨慎用火用电

据福州市消防部门统计,进入秋冬季,天干物燥,市民用火用电量开始增加,每年秋冬季火灾发生次数占全年的30%-40%左右,多因电器使用不当、用火不慎引发。

福州市消防技术专家指出,许多市民习惯不拔掉电器插头,这样虽然省事了,却埋下隐患。“一些电器在待机时,变压器仍处于通电状态,时间一长,变压器的温度升高,可能造成线圈绝缘性能下降,导致短路或碳化而起火。”

除了秋冬季家庭用电增多外,导致火灾的隐患还有电线老化、市民乱接电线等。“家庭火灾在初始阶段燃烧缓慢,至大火完全燃烧需3-5分钟时间,因此每户家庭最好配备一到两具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消防技术专家称。

另据福州市消防支队负责人介绍,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即将来临,届时市民们可以通过微博和“96119”热线对身边的火患进行查找和举报,消防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

相关新闻

福州多地相继发生火灾 消防:秋冬季防火莫大意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火灾发生几率也相应增加。据我市消防部门统计,每年秋冬季火灾发生次数占全年的30%~40%。14日,晋安区新店镇后塘村68号民房、台江区下杭路233号一店面接连发生火灾。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