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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乘客公交车上摔破头缝七针 双方各执一词

www.fjnet.cn 2013-10-15 08:00  陈雪芳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公交车司机他是喝高了自己摔在过道上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林先生所指的公交车司机邱(音)师傅。不过在邱师傅看来,这起事故责任完全不在自己身上。“他身上有很浓的酒味儿,自己都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情。”

邱师傅说,林先生摔跤的地点并不是在三叉街路口,据当时他了解到的情况是,林先生当天喝多了酒,一上车便靠在座椅上呼呼大睡,车子开到后坂站时,突然摔到了过道上,才把头给摔破了。

“当时很多乘客在后面喊,有人摔倒了!流了好多血!我回头看了一眼,看见他头上出了很多血,人跌坐在过道里,很多人都拿出纸巾帮他擦拭,有人说赶紧送到附近的白湖亭医院去,但是林先生说白湖亭医院是私人医院,自己伤这么严重要找一家大医院才可以。于是我就踩着油门往市二医院开去。”邱师傅回忆,因为这,自己还闯了两个红灯。

他说:当时车上两个人应该是他老乡模样,搀扶着他下车往医院方向走去,自己便将车上其他乘客送到了台江广场公交站。对于没有向车队领导汇报这件事情,邱师傅认为,这件事情的责任完全不在自己,是乘客自己跌破的,没有必要向领导汇报。

律师

若不能证明乘客自己跌倒公交公司需要担责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龚为民律师介绍,乘客在上车的那一刻起就和公交公司构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如果是由于司机急转弯而导致乘客受伤,毫无疑问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按照司机的说法,当时他并没有急转弯,乘客是在座椅上睡觉导致跌伤,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公交公司方面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乘客自己摔伤,才能在这件事情上摆脱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还在就事件做进一步协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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