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数十万买的木雕手指脱落? 福州买家称木雕存拼接

www.fjnet.cn 2013-10-13 08:5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人物木雕手指已脱落

作者:是否是人为损坏需亲自鉴定

记者电话采访了卢思立。卢先生称,当时李女士经朋友介绍,从自己这购买了包括此件作品在内的共6件作品,一共两百多万元。他说,这件作品卖出去有几年时间了,在此期间作品多次搬运,是否存在人为损坏还不知道,且李女士当初在购买时也有义务看清楚是否有问题。

对于李女士认为作品手指有拼接,卢先生称,在工艺界,工艺品拼接的情况是存在的,也是一种工艺处理手段,且自己的作品在自己雕刻前,也经过公司其他工人的数道处理工序,“会不会是我雕刻前,存在工人处理原材料时有拼接的情况,也不得而知,且作品卖出去至今,我还没亲眼看过。”卢思立称,李女士可把作品送到泉州,自己先鉴定是什么情况,再做处理定夺,实在解决不了,对方也可走法律程序。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鉴于工艺品的特殊性,建议不妨先行鉴定,若损坏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可认为是“缺陷商品”,李女士可要求销售者赔偿其损失。若该工艺品确系采用拼接处理手段而成的,而销售者又未告知,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信息,若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要求销售者赔偿其损失。但若进行诉讼,李女士需举证证明销售者存在欺瞒情况。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