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汽车三包”政策1日起实施 成部分低端车型卖点

www.fjnet.cn 2013-10-03 07:48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汽车三包”政策从1日起开始实施,记者走访了一些汽车销售商和消费者,发现“汽车三包”已成为低端车型的卖点之一。

前不久刚买车的市民饶女士表示,自己买车属于“刚需”,综合考虑了价格、质量、品牌口碑等方面因素,尽管商家对“三包”政策避而不谈,但自己仍然决定要买车。不少汽车销售商也表示,消费者购车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性能等因素,只有不到三成消费者会问到三包政策。

从事汽车配件销售多年的陈先生向记者透露,从销售数据来看,汽车市场和往年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动。“汽车三包”政策对于车主是个利好消息,但对汽车的销售不会有什么影响。

不过,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部分车企已将“汽车三包”作为低端车型的卖点之一。记者在奇瑞一款中低档新车广告上看到,在显眼位置印有“购车可提前享受国家三包政策”等字眼。力帆汽车的一位销售人员表示,由于9月是销售旺季,竞争激烈,为了提升业绩,他们从9月就开始执行“汽车三包”政策了。据了解,比亚迪、上海通用、东风标致、一汽大众以及福建本土的东南汽车等车企均宣布提前实施“三包”政策。一些主打中高端市场的车企认为,只要自身质量过硬,即使实施三包,也不会增加成本,反而能让消费者购车更加放心。一汽的一位销售人员表示:“我们的产品本身质量就好,而且在国家出台三包政策之前就有很完善的售后服务了。”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滕一郎)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