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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景区存在各类不文明现象 景区工作人员没执法权

www.fjnet.cn 2013-10-03 07: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森林公园,一棵瓜馥木旁,十来个小孩在藤条上荡来荡去

攀爬树木、践踏花草……

昨日的福州森林公园,一棵瓜馥木旁,十来个小孩在该棵树的藤条上荡来荡去,旁边的家长并没有阻止,随意让孩子在藤条上踩踏。不仅如此,一些家长还帮小朋友将树上的枝叶摘下,玩起了过家家游戏。“我看孩子玩得挺开心的,我就没管,难得放假,就让孩子玩得开心。”旁边一位妈妈解释道。

福州乌山、左海公园,到处是随意乱丢的垃圾,一些游客甚至对身旁的垃圾桶视而不见,直接将果皮、塑料袋丢在地上。在一些花圃内,一些游客为了拍到好看的照片,竟随意践踏、采摘花草。“很多人都踏进花丛中拍照,所以我就跟着进去了。”游客陈小姐说,拍照也很快,拍下就出来,不会踩死花朵的。除了践踏花朵,一些游客还直接践踏草坪。另外,一些家长直接让孩子尿墙根,而厕所就在身旁,这样不雅的行为,实在令人厌烦。

除此外,景区内乱写乱画,随意攀爬等不文明行为也让景区工作人员头疼。昨日在福州左海公园内,一些游客坐在了公园内的护栏上,而有些孩子还捡起了石头在园内的墙壁上随意乱涂乱画。“坐在护栏上的游客请下来。”公园一名工作人员不停地喊,但并未起到作用。工作人员介绍,每天都会有专人来这里劝阻和警示,“在节假日,我们有时甚至一天都会在这里提示游客,游客有时根本不听。但除了提示,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

景区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虽然《旅游法》对于不文明游客的处罚尚无具体规定,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等行为,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遇到不文明的行为我们只能制止,没有处罚权。”多个景区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无论是《旅游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中并没提到谁来处罚,景点损毁到什么程度处罚多少。”这样工作人员也很无奈,他们只能通过广播提醒和口头劝阻,“给游客一些小建议,但不能去执法。”

来源: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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