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女子酒后不敢开车 改骑摩托车被吊销驾照

www.fjnet.cn 2013-09-29 10:2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得不偿失

酒后骑报废摩托车,被吊销驾照

东南网9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鼓山综) 酒后不敢开车,借了朋友摩托车,没想到后果更严重。

27日晚上10时许,福州鼓山派出所民警,在福马路巡逻时,发现一名骑摩托车的女子没戴安全头盔,于是将车拦下。“她浑身酒气。”民警说,这辆摩托车已报废,民警只好将她带回派出所。

女子说自己姓潘,当晚她开小车去参加朋友聚会,喝了许多酒。她觉得汽车目标太大容易被查,就把汽车停在酒店,向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骑回家。

警方介绍,潘某共4项违法,不戴安全头盔被扣2分、罚款100元;酒后驾驶被扣6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因驾照不符被扣12分、罚款300元;最为严重的是,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小车驾照将被吊销。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