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民间救援力量在壮大 权益谁来保障?

www.fjsen.com 2013-09-27 09:24  林智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建议纳入应急救援体系

“民间救援队能否保证成功救人,救援队员是否会受到伤害,是我们关注的问题。”福州市冬泳协会副会长潘发斌说,“在公安干警暂时无法赶到的情况下,我们的救援队员进行紧急救治,这种救护如何定性?如果进行了正确的处置,仍然出现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我们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何来保护救援人员权益?”

“我们只想着救人,不想防备着被救者反咬你。”曾经救起过溺水者的志愿者林宝俤说。

王焱代表建议,民间组织开展救援时,如果产生对救援者和周围环境的伤害与损坏,在满足救援必需的前提下,应该给予免责。“将民间救援组织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加以规范管理和行动协调。”

记者了解到,我国没有民间救援方面专门的法律法规。目前,省政府法制办在给王焱代表的答复中表示,拟综合国内民间救援的实践和国外先进经验,准备在下一阶段开展初步调研。主要内容包括救援活动的体系架构,救援活动中包含的法律关系。

关于代表提出的给予民间救援组织一定的经费援助或提供设备等建议,省民政厅正在牵头草拟《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其中将涉及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等方面内容。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