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的士停车跳表是否该乘客埋单 交通委:可电话投诉

www.fjsen.com 2013-09-22 08:05  李夏薇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的士停车后,就该停止计费。”21日,市民陈女士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打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坐等“跳表”,这多出来的钱,到底该不该给?

21日11时许,陈女士乘出租车到温泉公园。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并没有立即打印车票,而是等计价器从10.4元跳至10.7元,这才按下开关,并坚称须付11元车费。“停车后应立即停止计价,按理来说不应该再计费。”陈女士说,虽然只是1元钱,但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不单是陈女士,许多市民也表示,的士停车后“跳表”由乘客埋单,似乎已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使一些乘客心存疑问,大多也因钱少而不予计较。

然而,有些市民就不愿为“跳表”埋单。王大妈告诉记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她都会据理力争,并不是计较这点钱,而要讲道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的士司机,大多数司机表示,他们不会有意延时,一般是出于安全考虑。且按照计价器最终显示的数额收费,已是约定俗成。

“有些乘客停车喊得急,但车子不能说停就停,需要时间把车停好,这多出来的等候时间,当然应该计算在内。”福州海峡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陈师傅说,多数司机都不愿贪小便宜,没必要为这点小钱和乘客起冲突。

华威公司的张师傅告诉记者,确实听说少数司机有意拖延时间,但多数司机不会无故延时打开空车牌,一般都出于安全考虑,乘客应多给予理解。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出租车停车后又“跳表”的费用,不应由乘客埋单。若遇此类状况,乘客可拒绝支付,并拨打市交通局运管处电话83313000投诉。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李夏薇)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