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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 福州人准备好了吗?

www.fjnet.cn 2013-09-16 10:19  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13日,国务院明确提出,鼓励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通过以房养老解决养老资金难题。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实际上,以房养老在福州已经有先期试验,福建省政府部门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规划。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以房养老模式的接受度虽有提高,但是在养老模式中还不占主流地位,这其中有社会、金融、体制等多方面的制约。因此,要大力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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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福州就有人尝试以房养老了

大众观念里的“以房养老”,通常指老年人将自有房屋用作出租或出售,以所获取的差额收入作为养老金的补充。而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在60岁之前,购买住宅,并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到60岁退休养老时,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等因素后,在一定年限内,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在去世前一直拥有居住权,房主去世后,房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这个听起来很“潮”的方案,最近几天占据各大媒体头条。其实,这2006年前后就在福州开始了。当然,福州版的“以房养老”方式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有差异,主要是老年人以出租全部或部分居室来换取养老收入。“当时我在台江老年公寓工作,入住的170名老人中,有15位是把房子出租或出售后,住进老年公寓的,还有几位老人领取旧房拆迁补偿金后,没有再购新房,直接住进老年公寓,这就是典型的以房养老,而且当时我们也是这么称呼的。”昨日,在福州一家养老机构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对以房养老很早就有概念。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不止是台江老年公寓,在松鹤老年公寓、鼓山、鼓楼等老年公寓都有许多这样的事例。这些老人普遍有房产,子女不在身边,于是就选择把房子租出去,再搬到老年公寓住,用房子租金来养老。“他们的生活可以说是挺惬意的。好多老人的房子,当时每月出租1200元到1300元左右,而入住老年公寓的费用当时是每月800元,单就房租一项就够养老并有剩余。这些钱足够他们的日常开支,他们的退休金结余下来,一年还可以出门旅游一两次。此外,他们在老年公寓里有伴,也不会感觉到寂寞。”陈先生说。

当然,这种方式,按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一般模式来看,还是有区别的,可以叫“租房养老”。

上述事例说明,以房养老本身就具有市场需求,也有社会实践基础,并不是“拍脑袋”的产物,因此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此前,福州有机构进行过调查,受调查的福州市民中,有77%认为未来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可以包含以房养老这一项。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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