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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天台被搭盖 业主请施工队拆邻居“违建”

www.fjnet.cn 2013-09-15 07:25  徐丰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物业:楼顶平房属违章搭盖

采访中,记者恰逢23号楼18层一间小楼的搭盖业主。这对夫妇称,楼顶交房后不久就出现开裂漏水现象,地砖与排水渠都是他们花万元翻新的,且天台常有人开了门不锁,导致有小偷翻入他家行窃。同时,开发商也承诺天台部分可由顶层住户使用,这是他们应得的权利。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称,住户反映的问题他们刚了解到,要待工作日核实后再处理。小区物业潘主任表示,已陆续接到多家业主反映,楼顶上的建筑属违章搭盖,但他们只能劝阻,无权强行拆除,至于地下室产权归属,他们不了解。

律师:应由部门拆除

记者联系上仓山区市容执法局,对方称,若正在施工他们可组织马上拆违,但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拆除难度大,涉及违章认定、进入住宅手续、拆卸及搬运成本,需向区里统一报批执行,处理期较长,办法多是冻结搭盖者的房产。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前往查处。

对此,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洪序耿律师表示,通常情况下地下层只被当作地下车库,开发商要卖给一户业主使用,需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批。而该小区地下层常年闲置,基本可判定是公共财产,任何业主都无权擅自改建。但其他业主请人来拆除,这也是违法的。由政府部门认定违章,再授权给城管部门执行拆除,才是合法程序。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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