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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4龄童被车碰伤 肇事车主赔偿7万余元

www.fjsen.com 2013-09-11 06:22  陈钦祥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陈钦祥 通讯员杨燕玲)福清市东瀚陈庄村一名4岁男童小泉(化名),在村路口玩耍时,不慎被车辆碰伤。经过长达2个月的调解,近日终于有了结果:肇事车主赔偿人民币7万余元。

据悉,男童小泉是东瀚镇陈庄村文林自然村魏某泉的小外甥。5月30日上午,小泉在村路口边玩耍时,不慎被一辆闽A6**37的士碰伤,造成小孩左脚后排骨粉碎性骨折。

事发后,小孩被送往福州市二医院住院治疗,20天的住院治疗费用庞大,魏某泉无力承担,多次和肇事车主协商均未能得到满意答复,遂就损害赔偿款向当地调委会申请调解,要求肇事者一次性赔偿住院费、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

最终,福清东瀚陈庄村调委会人员通过询问案发经过,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由肇事车主一次性支付魏某泉小外甥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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