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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纠纷:法院一审认定男小三诈骗被判8年

www.fjnet.cn 2013-09-11 05:34  本地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判8年刑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最后认为,被告人李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40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振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振以投资门框厂、茶艺居和还赌债的名目拿走被害人40万元,现被告人李振无法提供投资了哪家门框厂和茶艺居且赌债还给了谁,故被告人李振及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

依据《刑法》第266条、第64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李振应予判决生效即日退赔被害人高锐40万元。

9月2日,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与李振见面后,辩护律师刘律师给了小燕一封信。信是李振写给她的。信中称,“刚收到你从杭州写给我的信,真的很感动,难得你这么信任我。你这次又从杭州回福州看我,辛苦你了。我已经上诉了,还是请刘律师帮忙。”

小燕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从丈夫去年10月出事后,无论是找对方私了,还是在公安局里协商等,她付出了太多精力。她说,高锐包养了她丈夫,就像一个老头包养了少女,之后,高锐把人家甩了,还告人家诈骗。短短一个月,她流产,公公去世,家破人亡。现在,丈夫被判了8年,他们只想上诉。

与男小三之妻面对面

9月3日上午,小燕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已买好下午的车票,想和记者约个时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记者。

当天中午,在福州旗汛口,记者见到了这个外表看起来有点强势的女人,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

A、如果没有“闪婚”或许她现在是副总了

记者:闪婚给你带来糟糕经历,你怎么看待你的闪婚?

小燕:丈夫出事后,我下边流着血,还一边跑丈夫的事。我是个传统的女人,闪婚的选择是不明智的,到目前为止,我所承担的这些是我闪婚的结果。

我为什么这么快就结婚?当时主要是为父母结婚,认为人不能只为了自己活,父母都这么大岁数了,家里人的压力会很大。所以就一个月时间,我不听朋友的劝,坚持结婚,还跟很多朋友闹翻了。

我丈夫在网上给我的印象非常的好,对于我来说,他很帅,很单纯。

此外,也因当时自己岁数大了,想法变了,做女强人也很累,看着人家一家三口,便有了结婚的念头。当时,和我丈夫在网上聊了几次后,我们就直接进入正题,谈婚论嫁。我冲动了才会去结婚,如果晚两个星期,我就不会结了,因为当时我快要升副总了,现在我一无所有。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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