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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依幼鱼丸”商标被外人抢注 长期未用不受保护

www.fjnet.cn 2013-09-09 10:00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工商部门称,该字号此前没注册过,虽有一定影响,但长期未用,不受保护

东南网9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昨日,福州的林丹岩先生致电本报968111反映说,仓山区观井路新开业的一家“依幼鱼丸”,盗用了他们家的品牌,要求其撤销使用相关字号。

林丹岩称,“依幼鱼丸”是其父林依幼在上世纪50年代开的,店址在吉祥山,其手工鱼丸广受老福州喜爱,曾被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名牌产品”称号。1995年,由于林依幼年老再无余力经营,子孙也一时没有人接班,依幼鱼丸关门。

“对方跟我们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却使用了我们家的招牌。”林丹岩认为,自己家人以后可能还会继续从事鱼丸生意,担心新开的跟其父没有传承关系的“依幼鱼丸”破坏了招牌,因而要求商家停用。不过,他也坦言,他们家并没有注册过“依幼鱼丸”这一商标。

昨日中午,记者看到,这家新开的鱼丸店招牌上,还有“吉祥山百年名小吃”的字样。据了解,新“依幼鱼丸”商标为福州大福星鱼丸有限公司注册。在其宣传单上,有“依幼,曾经代表福州鱼丸品牌的标杆”、“要担起弘扬与传承的使命”等字眼。

该店的总经理林化辉表示,新“依幼鱼丸”商标已在工商局通过注册,且在宣传中,也没有说自己是林依幼传人、后代等,不涉嫌欺骗。注册前他们也有尝试找过林依幼的家人,但没有联系上。“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让品牌能被更多人接受。”林化辉说。

对此,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依幼鱼丸”此前没注册过,仅属于企业字号,虽然它有一定的影响,但已经快20年没有使用了,因此不受商标法保护。对方表示,即便此前注册过该商标,在到期后没有延续的,两年后其它企业也都可以注册。不过,对于招牌上“吉祥山百年名小吃”的字眼是否会误导消费者,工商部门表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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