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盗亦有道?小偷入室偷包100元 快递证件还失主

www.fjnet.cn 2013-09-05 15:58  赵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失主“十动然拒”,还是报警了

东南网9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9月3日,福州新权路一家酒店里,陈先生正在上班,突然来了个快递。“最近没有网购啊。”陈先生一愣,疑惑地打开一看,惊呆了,这不是自己几天前失窃的证件吗?

8月27日下午,陈先生位于台江的家遭贼了,手提包被小偷偷走了。包里除了100元现金,倒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有很多证件,补办起来很费神。当天,陈先生就报警了:“东西不值钱,要是小偷能把证件还我就好了。”

陈先生也就是这么一想,谁想小偷还真把证件邮寄到了他的工作单位。陈先生有点哭笑不得,偷了一个手提包,得手100元,却花10元邮费还证件,他感慨“这小偷可谓‘有道’啊”。

不过,既然是盗窃,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陈先生“十动然拒”(网络流行语: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犹豫再三后,再次报警,希望警方通过邮寄线索抓到小偷。目前,安泰派出所正在调查中。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