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用镜头破案的“影像师”:照片的准确度是关键

www.fjnet.cn 2013-09-02 09:04  陈木易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他是省厅影像技术高级工程师,他手持相机出没罪案现场,拍摄对象与美“绝缘”

本报记者陈木易/文 林良划/图

当人们拿着一部相机拍照时,总是会反复琢磨怎样才能把拍摄对象拍得更美,更有诗意。然而在福建省公安厅,却有这么一位另类的摄影爱好者。他的镜头里记录的是混乱复杂、甚至血腥恐怖的案发现场,或者是狡猾凶狠的犯罪分子,丝毫没有美感可言。

如果把他镜头里的照片一张张组合起来,不亚于好莱坞制作的恐怖电影。本期《法周刊》将独家专访这位警界的影像技术权威专家——陈航,看看他是如何用镜头破案的。

每个角度都要拍数十次以上

身材高大,寸头,不苟言笑,谈吐言简意赅,不时给人威严、睿智的感觉。这就是陈航给人的第一印象。

1994年,陈航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之后,就来到福建省公安厅工作至今。目前,他是我省公安厅唯一一名在任的省级影像技术高级工程师。虽然他年仅42岁,但早已是我省影像技术界名声赫赫的专家。

照相机、摄像机、多波段光源……这些都是陈航日常工作中不离手的“装备”。由于案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陈航养成了随身携带装备的习惯。“这些东西加起来,重量不下20公斤。不论是生活还是工作,我基本都处于‘负重前行’的状态。”陈航称。

在群众的印象中,电视剧里的案件现场总是有几个“打酱油”的民警,端着手中的相机走来走去,“咔嚓咔嚓”不停地拍照。大家都觉得这样的民警最轻松,而且毫无技术性可言,似乎随便一个人拿起一部相机,就可以参与其中。

“刑事照相与普通摄影是完全不一样的。”陈航解释,刑事照相需要对各类案件现场进行客观、真实、全面的记录,属于十分严谨的写实风格。而且照片选取的角度和意图,与普通摄影完全不同,并且绝不允许为了达到一定的现场效果而进行一系列的后期技术加工。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条件的限制,更需要花费心思。拍全景,拍血迹,拍刀痕,拍足迹,拍血指印……从作案第一现场,或者到作案的第二、第三现场,陈航称,作为影像技术人员必须看得仔细,拍得认真。

“你看,这些看似很普通的现场照片,拍摄的时候却不轻松。”陈航拿起手上一组命案现场的照片,一边向记者展示一边说,以拍摄命案现场为例,尸体拍照被分成了原始状态的拍照和动态勘查后的拍照。负责拍照的民警不仅需要全面地反映尸体的原始状态、衣着破损情况、血迹分布形态、伤痕等具体特点,还要十分在意现场光线的选用。

陈航告诉记者,有时为记录下最原始最完整的现场情况,还要借助多波段光源等仪器,每个角度都要拍摄数十次以上。

“刑事拍照是侦破工作的起点,其工作压力可想而知。”陈航说,一旦案发,他一定免不了要经历好几个不眠之夜。一组组反映案发现场的照片,他必须反复研究几十遍甚至上百遍。“我们为的不是找到最美的那张照片,而是要从中找到破案的方向和‘蛛丝马迹’。”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