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出台政策助推电商 最高可提供300万补助

www.fjnet.cn 2013-08-30 10:12  许才芳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许才芳)福州市出台政策助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改造或新建电子商务园区,最高一次性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利用旧的标准厂房、商务楼宇进行提升改造,或新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并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租赁使用的,单个工程项目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吸纳电子商务企业数达到30家以上且入驻面积超过80%,注册到资达3亿元及以上,实际运行一年以上,按照其工程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吸纳电子商务企业数达到70家以上且入驻面积超过80%,注册到资达7亿元及以上,按照其工程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到福州市建立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并注册的,最高也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