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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送别” 钻石级会员房客告香格里拉

www.fjsen.com 2013-08-28 09:38  杨小波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庭审纪实

A、双方都认为自己受了伤害

昨日下午,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高先生诉沈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下午3时许,鼓楼法院民一庭庭上,高先生的律师发言认为,高先生对于自己遭受沈某的人身攻击,及香格里拉酒店的进一步侵权,至今仍愤愤不平。沈某身为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满客人对酒店规范用语的建议,竟在酒店大堂突然出手攻击高先生,并在高先生上前制止时又挥拳相向,其行为严重背离其酒店《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员工行为规范,也构成对高先生身体、名誉及精神上的侵害,应向高先生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沈某的律师认为,高先生对沈某及家人有羞辱性的言语,沈某才上前推了一下高先生肩膀,之后高先生一拳打在了沈某脸上,并将其眼镜打掉,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因此要求高先生赔偿损失。

在庭上,双方都向法官提交了事发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书,派出所作出了对双方各自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沈某方面还请了酒店两名员工出庭作证,两名员工向法官讲述了他们看到的事情经过。

B、法庭当庭播放冲突视频

由于双方在庭上描述冲突时,有争执,主审法官当庭播放了冲突视频。

在播放视频时,双方各自插话,但都遭到法官的制止。对于沈某提出的精神损害,高先生的律师认为,事件发生之后,福州香格里拉酒店并未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开除沈某,沈某继续在酒店任职,拿着高工资,过着潇洒的生活,何来精神损害?

沈某当庭提出,他和高先生的冲突仅仅是个人冲突,不是职务行为,这一点遭到人民陪审员的诘问。人民陪审员认为此前出庭作证的酒店员工都证明沈某在上班,如果沈某不是职务行为,那沈某在酒店干什么?寻衅滋事?至于沈某提出高先生对他有侮辱性的语言,人民陪审员认为沈某的同事在作证时,并没有提到高先生对沈某有侮辱性的言语。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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