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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城管介入收容咬人恶狗 此案例或可推动立法

www.fjnet.cn 2013-08-28 06:33  陈文浩 江方方 林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被咬的伤口有半截手指长

前晚,小杰在省立医院度过了被咬伤后的第一个晚上,医生说,他至少要治疗一个星期。

小杰躺在病床上,脸色有点苍白,不时说“头晕”。不过,小杰最害怕的还是清洗伤口。“伤口最深有半个手指长,一涂上碘酒,小杰马上就疼得手抓脚踢了。”小杰妈妈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她只能一边帮着医生按摩小杰的头和脚,一边哄着小杰“很快就洗完了”。

“当时哪能多想,就死死抱着狗。”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徐师傅还是有点后怕,他告诉记者,烈犬冲上来咬住小杰,小杰大哭起来。他立马整个人扑上去,死死地抱住烈犬,并使劲扯住了狗脖子。烈犬还不松口,他又抡起拳头,猛击狗脑袋两拳。烈犬的牙齿终于有所松动,在老乡的帮忙下,才把小杰从狗嘴里拉出来。

随后十分钟,徐师傅依然紧紧地抱着烈犬,直到老乡找来了铁丝,把狗绑在树上。徐师傅在工地干活七八年了,他告诉记者,这条烈犬力气很大,他只能勉强抱住。

烈犬主人先垫付一万元医疗费

昨日上午,几乎一夜没合眼的徐师傅夫妇,匆匆赶回了马尾,希望尽快与狗的主人协商赔偿。夫妇俩已经拿不出钱来,仅有的2000元积蓄,付完住院费就没了,剩下的钱还是从亲友处借来的。

昨日下午,徐师傅夫妻来到罗星派出所,不过狗的主人并没有出现。负责调解的周警官说,狗的主人已先付了一万元,用于小杰的医药费。周警官表示,由于狗的主人并不是故意纵容烈犬伤人,因此只负民事责任。

无奈之下,徐师傅夫妇先收下了这一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声明,提到“如医疗费不够,保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权利”。

记者了解到,徐师傅和妻子都是打工者,两人月工资加起来还不到四千。为了省钱,一家四口租住在马尾区罗建村的一间地下室里。随后,记者跟随徐师傅来到出租屋,发现屋子不足20平方米,没有自来水,也没有厕所,“这些设施都在屋外,几家人共用。”

烈犬将在狗场内养到死亡

昨日下午,马尾区市容管理局罗星中队王队长向记者确认,马尾城管已请求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犬只收容队协助,将肇事“恶狗”收容,送进了位于五四北秀峰路华塑二厂附近的狗场。不过,王队长还强调,他们仅是配合公安部门行动。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犬只收容队陈队长告诉记者,目前这只烈犬圈养在狗场内,“我们还以为是流浪狗咬人,后来才知道是有主人的。”

陈队长介绍,该狗场于2009年下半年成立,第一次收容了有主的“恶狗”。陈队长回忆,这几年,他们带回不少咬伤人的恶狗,但都是狗咬伤人后,主人为了逃避责任,不肯承认狗是自己的,“最后这些狗成了流浪狗,被带回狗场。”陈队长说,这些狗养在狗场内,直到死亡。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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