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同志”纠纷疑云:7旬男医生40万包养27岁男小三

www.fjnet.cn 2013-08-20 07:13  杨小波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辩护律师:两人是“同志”关系

在庭上,辩护律师向法官出示了一封书信,并当庭念了一段,由于信里太露骨,律师向法官称,只念了适合念的一段。大意如下:请我们共同呵护和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迟到的爱情,要心心相印,一起度过幸福,一起度过困难。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李振则要求律师全念,法官没有答应。律师认为:信中显示,两人关系亲密,是“同志”关系。

对于检察官指控他当事人诈骗,律师辩护称,高锐给他当事人20万元买车,由于他当事人赌博输了,才后来称投资了灯具厂。而还高利贷12万元,也是给高锐说清楚了,这两笔不涉嫌诈骗。

庭审结尾,检察官认为李振涉嫌诈骗,向法官提出对李振量刑建议6-8年。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李振情绪激动。“他毁了我。”李振愤怒地称,“我本来没钱,他为什么要给我钱,是他把钱给了我,关我什么事,别人包养情人也要花钱,他另外还有情人。我无罪。”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律师:诈骗和是否包养没关系

福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娟接受东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包养情人情况中,如果明知对方结婚,还和对方在一起,在包养期间,小三从男方手里得到的钱物,一旦男方起诉要回,小三得到的钱物得不到法律保护。小三如果骗取男方钱财,还会涉嫌构成诈骗罪。

肖娟称,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成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肖娟认为,不管包养男的还是女的,有没有感情,只要是小三,法律是不会保护小三的财产,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就构成诈骗罪,不管是否存在包养情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