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3岁女孩自家楼下被拐 警方48小时成功解救(图)

www.fjsen.com 2013-08-16 07:0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讯 “早上起床后,宝贝亲了亲我说‘妈妈我很想你’。”在被人抱走后2天后,叶女士的孩子终于失而复得。孩子丢了的这2个晚上,全家人都睡不着觉。现在抱着孩子美美地睡了一晚,加上孩子的一句“想你”,叶女士不禁流出幸福而复杂的眼泪。

14日17时多,福清渔溪镇的小女孩研研(化名)在被拐走后的第三天,被福清警方成功解救。15日一大早,叶女士全家人抱着孩子来到福清市公安局,特意向警方表示感谢。

“孩子安然无恙,没有受伤。”叶女士告诉记者,回来后,女儿的情绪有点燥。“一个晚上都容易哭,现在总算是恢复正常了”。面对众多赶来采访的记者,孩子没有表现出惊吓,很自然地玩着妈妈的手机。叶女士说,当警方通知孩子找到时,她心里的一块大石头顿时落地。当时只顾着早点抱回孩子,甚至连犯罪嫌疑人是谁都忘记去问了。

12日16时左右,渔溪镇育才路百信超市门口,像平常一样,妍妍在自家楼下的小超市门前玩耍。约摸半个小时,待家人叫孩子时,孩子却不见了。孩子去哪里了?全家人一阵紧张,忙四处询问。路对面另一家超市的老板娘说,好像坐上一中年男子的两轮车走了。问了亲戚都说没有带走妍妍,家里人顿感不妙,赶紧报了警。

接报后,福清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调取案发现场附近路口的监控视频,并向超市附近村民和摩的司机访问调查。经逐一询问,有村民说曾看到案发现场有一摩的司机搭载一名小女孩离开,该摩的车牌尾号为“568”。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再次走访超市附近人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13日20时许,民警从村民那了解到该摩的司机为湖南人,车牌号为闽BMK568。随后,民警根据车牌号查到车主叫汪某光,湖南省道县人。当民警赶到汪某光的暂住处时,发现已人去楼空。据汪某光的邻居反映,汪与妻子曾携带一名小女孩于当日外出。

原来,汪某光把孩子带回家后,夫妻两人用糖果暂时哄住了孩子。但晚上孩子哭闹要找妈妈,夫妻两人连夜开摩托车将孩子转移到闽侯南通的一养猪场。那里有他们的一个亲戚。到了南通,已经是13日四五点,养猪场还没开门。汪某光又独自一人开车回到渔溪的出租房,把生活用品打包一起带走,并告诉房东,他要出个远门,估计半个月后才能回来。

据此,警方基本认定汪某光即犯罪嫌疑人。通过进一步摸排,警方找到了汪某光在宏路一饭店打工的儿子,终于知道汪某光的藏匿点。

14日12时,已连续奋战43小时的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在汪某光儿子的指引下,赶赴闽侯南通镇的养猪场。17时,经5个小时的蹲点守候,当汪某光夫妇的身影出现在视野时,民警立即上前将两人控制,并成功解救被拐女童。

叶女士说,孩子失踪的这2天内,很多好心人给她打来了电话。自己在QQ空间和微信发出的寻人信息,也被网友转发到微博,大家都在尽力提供线索。

尤其令叶女士感动的是,孩子回家时,数百人夹道欢迎,家里也点燃鞭炮庆祝。现场迎接孩子的父老乡亲们,全都热泪盈眶!

警方介绍,对于汪某光出于什么动机抱走孩子,目前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程仁山/文 俞松/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