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雨中连发事故 致福州三环路通车后首次大堵车

www.fjnet.cn 2013-08-15 07: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被堵车主质疑警方为何“迟到”

“三环路堵了这么长时间,为什么发生事故后1个小时,警察才赶到现场处置?”昨天,被堵的不少车主在抱怨。

昨天下午,晋安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了警察“迟到”的原因。

出警民警介绍,他们接到警情的时间在当天下午2时35分许,是一个路过市民报的警。在“出警信息”上,记者看到,该路人报警的大概内容为“从魁岐大桥往新店方向的陵园处,一辆大货车横在了路上,三环路被堵”。

出警民警称,一开始,他们按照接警信息,往马尾方向找事故点,可扑了个空。随后,再次与报警人联系,但信息还是不详,最后,只好沿着辖区的三环路一路巡查,直到当天下午3时30分许,才发现这个“堵点”。

出警民警称,到了事故现场后,他们立即开始疏导现场交通。

晋安交巡警大队提醒广大车友,如果交通事故引发堵车,希望驾驶员能第一时间报警。

小贴士

小刮擦撤离须知

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必须自行撤离: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各方车辆损失均未明显超过1万元。应撤离而不及时或拒绝撤离的,警方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拖车。

撤离前自行拍照,拍照需注意四点:一、要从被追尾车前面拍一张全景图;二、从追尾车后部拍一张全景图;三、拍一张相撞部位图;四、拍一张被撞落至地面的散落物图。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