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两家户口簿地址竟一个样 派出所表示将全力调查

www.fjnet.cn 2013-08-13 09:3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林玲产权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一致

两户不同人家同一个户籍地址

林玲今年34岁,家住福州仓山区东升路51号。家里是一栋混合结构的三层楼房。

昨日14时许,她提着一个红色的超市购物袋,和家人一起出现在记者面前。

“我从小就一直住在这里,即使结婚之后也未曾离开。”林玲一边说,一边迅速地从超市购物袋中抽出一本已经有些发皱,封面还用透明胶粘合在一起的户口簿。

林玲称,这本户口簿是2000年11月26日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签发的。在户口簿上,记录着户主——她的父亲林勇(化名)、她的姑姑、她的女儿以及她和她的丈夫杨建(化名),共5人。林玲表示,若非去年一个陌生人找过她,她或许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原来还有一户人家和她家户口簿上的地址一模一样。

林玲告诉记者,去年某日的一个午后,一个年龄大约50岁,长发,身着长裙,操着长乐口音的中年妇女“不请自来”,来到她的家中。

“当时我还在吃午饭,这个自称朱丽(化名)的人让我去当地的拆迁办帮她做一件事情,帮她证明一下东升路51号这栋房子不是她的。”林玲回忆,朱丽说完话之后,掏出一个户口簿,在户主姓名一栏的住址信息上,赫然填写着自己家的地址“仓山区东升路51号”。但是,户主一栏却不是她的父亲林勇。而且,当她翻开户口簿后面的页面时,还发现户口簿的其余三人均不是自己的家人。

为了证明东升路51号就是自己家,林玲随后向记者出示了一本产权证,证上记录着,林玲一家的房屋是坐落在“仓山区仓山镇东升浦头下10号”,也就是如今的“仓山区东升路51号”,证书上的填发时间是1996年5月。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