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房贷期18年变成20年 市民疑银行窜改贷款期限

www.fjnet.cn 2013-08-10 09:3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原本18年的房贷期,怎么变成20年了?”福州高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2010年,由于贷款买房,他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了一份18年的贷款合同,近日准备提前还款,结果发现贷款期限却是20年,不仅还款时间延长了两年,利息也提高了。

记者查看了高先生的贷款合同,从合同的内容上看,双方当时确实约定了18年的贷款期限,换算成月份数,刚好是216个月。由于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高先生每月需要还本金的部分是固定的,为2893.51元。但从高先生提供的另一份银行出具的还贷计划表来看,高先生却要还款240个月,且每月需要返还的本金变成2604.17元。

高先生说,按照双方当时约定的利率,以及62.5万的贷款总额,18年期贷款的总利息是28.5万多元,但如果按照20年期来计算,总利息达到31.6万多元,多出三万多。高先生找银行要说法,银行回应利息并没有增多。

贷款年限为何被改,利息是否被多收?昨日下午,记者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人士表示,公司内部正在调档案核查,具体情况需要等到下周一才能有结果。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表示,如果合同约定是18年期限,就应该按照18年执行,银行擅自调整贷款期限是无效的。若擅自调整年限属实,多出的利息部分应该由银行承担。

  • 责任编辑: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