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你吃的蛋糕奶油是否人造? 福州蛋糕鲜有标注

www.fjnet.cn 2013-08-06 06:44  陈蓉 林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福州一家蛋糕店内,奶油蛋糕根本没有标注奶油成分

东南网8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蓉 林可 文/图) 近日中消协呼吁,蛋糕奶油有人造奶油(即植物奶油)与天然奶油(即动物奶油)之分,蛋糕店有义务标注奶油成分。昨日,记者走访榕多家蛋糕店发现,市售鲜奶蛋糕鲜有标注奶油成分。

据福州从事西点行业多年的DIY蛋糕师黄女士介绍,市售鲜奶蛋糕,纯用天然奶油可能性很低。

调查蛋糕店均不标注奶油成分

昨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井大路附近的四五家蛋糕店发现,这些奶油蛋糕均没有详细标注成分,都称“鲜奶蛋糕”。在井大路口85度C东方店,记者指着一款8英寸138元的鲜奶蛋糕,询问奶油原料成分,店员表示“不知道”。超雅井大店的店员称蛋糕奶油是用动物奶油。

在伍氏蛋糕坊井大店,记者询问8英寸售价为138元的鲜奶蛋糕奶油成分,店员告知是动物奶油。同样大小的蛋糕,在井大路面包花园店,店员则称是植物奶油做的。在安德鲁森井大店,一款8英寸售价158元的鲜奶蛋糕,店员则直言原料是植物奶油。

超雅公司技术总监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店蛋糕多数用动物奶油制作,部分用植物奶油。

伍氏特香包有限公司品质部张经理称,其蛋糕奶油是混用的,即把动物奶油与植物奶油混合使用,他坦承如全部使用动物奶油做蛋糕,成本高,造型难,不现实。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