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斑马线上被撞妇女手术急需用钱 肇事司机未垫款

www.fjsen.com 2013-08-03 07:1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斑马线上妇女被撞怀中女婴飞出殒命”后续

手术急需用钱 肇事司机未垫款

东南网8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8月1日下午2时多,一名中年妇女怀抱婴儿,在福州化工路通过斑马线时被小车撞倒,怀中10个月大的小生命不幸身亡。昨日,受伤妇女的丈夫老廖说,现在外孙女没了,老婆伤重急需动手术,可是肇事司机还没有送来钱。

老廖告诉记者,他七拼八凑,凑了1万多元,准备到省立医院交手术费,不料院方告知手术费要两三万元。现在,他老婆仍昏迷,处于危险期。随后,他到晋安交巡警大队找办案民警,希望肇事司机能先交一部分医疗费,救救他老婆。办案民警告诉他,要等肇事司机的家属同意。随后,记者与那名办案民警电话联系,对方起先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后来说“已接待了伤者家属、正在协商”,再次挂断电话。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认为,道交法很明确规定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仅靠路口的监控探头很难对抢道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所以,目前查纠“机动车与行人抢道”的违法行为,只得靠路面的警察现场执法。可是,一天24小时,福州各个无红绿灯的路口不可能都有警察。

福州一些警察认为,“机动车抢道”乱象,目前的技术手段和警力还无法建立常态化执法,驾驶人员应提高“车德”意识。

相关新闻

福州化工路斑马线上妇女被撞 怀中女婴飞出殒命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