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车交完定金后“变脸” 旧车置换遭压价
2013-08-02 17:44: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8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林帅)“交付定金前,车行承诺我的旧车可以置换13.5万元,可现在却说只能置换13万元。”福州市民黄先生要求商家履行约定却被拒绝。 近日,黄先生在福州马尾江滨东大道广州本田4S店购买轿车,工作人员称,黄先生的旧车可以置换13.5万元,黄先生便交了5000元定金,参加了旧车置换购新车活动。 之后,黄先生到店里办理手续,却被告知他的旧车只能置换13万元了。黄先生多次到店里交涉无果。 马尾区工商局12315台介入调解,指出商家应当履行先前做出的承诺,不得临时变更。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仍以13.5万元的价值为黄先生办理旧车置换。 |
相关阅读:
- [01-04] 车主疑购旧车在4S店设灵堂 厂方建议第三方鉴定
- [07-05] 女子买车次日发现是旧车 业内称卖翻新车很常见
- [08-09] 经销商卖旧车还不认账 法院判其欺诈赔双倍
- [11-13] 巴黎或禁开18年以上旧车 市长被指为谋政治利益
- [06-13] 美国男子因数百旧车杂物遭政府清理索赔千亿美元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