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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禁养藏獒等烈性犬 但交易较隐蔽买卖难禁

www.fjnet.cn 2013-07-27 07:1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进狗渠道不容易卖狗信息网上发

“最近天气太热,刚出生的藏獒拿回福建不容易活,要过段时间再进货。”“大弟”从2001年就开始做藏獒的生意,有自己一套生意经。他告诉记者,他们一般“快进快出”,进回来不久就卖掉。

这几年,能存活下来并做大的狗场,基本上经营模式也与“大弟”类似,他们在福州赶集网、狗铺子、中国宠物市场等各种宠物交流论坛上,注册十几个账号,以个人转让的身份,发布各种卖狗的信息。遇上天气好,或是顾客有需求的时候,他们就在本地包一辆货车,亲自前往青海、西藏等地挑选狗。

“藏獒一般都在牧区,而从市区到牧区,需走三四百公里,路不好走,有时候要开一天的车。”多名狗场主人告诉记者,在西藏当地,藏獒的价格也不菲,所以进货也需要技巧。他们常常先从福建买下几百公斤的书和笔,送往当地,套近乎后,有时当地人感动之余,就会把藏獒直接送给对方。

另外,熟人介绍生意,也是这些狗场的销售渠道。

采访中,记者在狗场逗留一个小时期间,“大弟”不断接到询问买狗的电话。有人要求上门看狗,有的人则要求发视频给他们看狗。“大弟”的狗场在福清,在省内都是有名的。而省内不少卖狗人其实都是“大弟”的下家,从中抽取代售费。“大弟”则告诉记者,自家狗场一年至少能卖出700条大狗,其中以藏獒为主,价格从1500元起价。

工商部门:烈性犬不得买卖

25日,记者联系了福清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除了特殊部门使用的烈性犬以外,其他烈性犬都不能买卖。该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烈性犬的交易方式隐蔽,他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常常很难发现。

工作人员还提醒,参照厦门养犬管理办法条例,禁养的犬类有: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高加索、中华田园犬(土狗)等28种烈性犬,以及由专业权威机构认定的其他烈性犬类。

而取缔这些烈性犬的私卖,需要靠群众举报,以及多个部门的处理。如果有市民看到有人在私卖这些烈性犬和大型犬,欢迎大家向工商部门12315举报,也可报警处理。

建议

藏獒应单独分类,不应在城市饲养

6月底,大连一幼童被藏獒咬死。此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就该事件接受采访时称,肇事犬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罪名成立,最高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藏獒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其实最重要的是管理不到位,法规落实不好。像藏獒这样的大型烈性犬只,要单独对其分类。“藏獒本来就不是广大内陆地区的犬种,也不是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兽性很强。像这种犬根本就不应该让其在城市里饲养。

(据新京)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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