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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车主“穿越”顺昌两次被违法 妻子疑其有外遇

www.fjnet.cn 2013-07-25 08:54  李建伟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丽雅/漫画

本报讯(记者李建伟 见习记者翟星理)南平顺昌一名车主开车屡次违法,因车牌号只差一个字母,当地交警录入疏忽,导致福州车主丁先生“被违法”。昨日下午,南平市交警支队承认违法驾驶信息录入前审核存在疏漏,现已及时纠正,并向丁先生表示道歉。

两次“被违法”,妻子疑其有外遇

“6月4日那天,我的车根本就没去过顺昌县,怎么会在那里违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福州市民丁先生昨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诉苦。因为两次“穿越”违法,他还遭妻子怀疑有外遇。

丁先生开的是一辆黑色雪铁龙轿车,车牌号为“闽AEV5xx”。最近正打算换车的他,在查看个人交通违法信息时,发现一单奇怪的违法记录,违法时间显示为“6月4日11时53分23秒”,地点为“南平顺昌南北街天天花园路口”,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罚款100元。

就在他纳闷时,却在违法记录照片中发现,违法车辆是辆黑色雪佛兰轿车,车牌号为“闽AFV5xx”。

“因为E和F这一点差别,我去年已经被顺昌交警错误处理过一次违法了。”原来,去年11月份,丁先生在年检前发现了一单违法记录,一查也是在南平顺昌。“看了违法记录照片,就是那辆闽AFV5xx雪佛兰轿车。”

丁先生发现自己被冤枉后,曾多次拨打顺昌交警大队电话,要求对方更改对自己的处罚信息。据丁先生描述,当时得到的答复是:违法信息是他们的一位中队长录入的,但是没有权力更改。“我问中队长什么时候能给我改,那边说中队长平时很忙,处理可能需要15天。”随后,这件事便再无回应。

为了能通过年检,丁先生无奈在福州缴纳了顺昌交警的乌龙罚单,清除了违法记录。

“他们也没告诉我该怎么办,如果为了这事让我专门跑到顺昌去,来回路费都不止100元了。”丁先生摇摇头。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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