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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换人承包不认“旧账” 12315帮忙拿到新卡

www.fjnet.cn 2013-07-24 10:15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去年我办了一张游泳卡,最近我拿它要去游泳,没想到经营者不认账。”赵女士在大热天遇到了这件闹心事。经过工商调解,商家给消费者换了新卡以便她可以使用。

去年7月,赵女士花320元在鼓山新区游泳馆买了一张可以使用30次的游泳卡,但一直未用。今年7月,赵女士想使用这张卡,到了游泳馆才得知,场馆换了老板,去年的卡不能用。

赵女士认为,当初办卡时经营者未对使用时间进行限制,无论场馆的经营者是否更换,消费者既然付了钱就该享受服务。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赵女士拨打12315投诉,要求游泳馆换卡或退款。

晋安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到场了解情况,原来游泳馆的经营主体没有更换,只是换了承包商。工商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不能因为经营者的变更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转让游泳馆时,债权债务关系也应该一同转让。赵女士买卡时就与游泳馆建立了合同关系,卡上没有写明限制使用的时间,因此赵女士有权要求游泳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退款。最终,游泳馆的新承包商给消费者换了新卡供她使用。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莉 陈昊)

  • 责任编辑:潘荣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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