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餐馆燃气事故再敲“黑气”警钟 应正规渠道购买

www.fjnet.cn 2013-07-23 08:39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21日下午,西二环斗池路口一家餐饮店发生液化气爆燃事故,造成6人受伤。6月份以来,我市开展了新一轮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从近期的入户调查、安检情况来看,部分用户仍存在使用“黑气”、缺乏安全用气知识等问题。市建委燃管处为此再次呼吁市民,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燃气,拒绝“黑气”,同时增强安全用气意识。

“黑气”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所销售的燃气,它价格较低,却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使用超期不合格钢瓶,容易导致漏气;缺斤少两,还往燃气里掺水甚至其他有害化学物质,严重影响使用;售后无保障。

市建委燃管处提醒,煤气用户务必选择正规的燃气经营企业。供气企业分为瓶装燃气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正规的燃气经营企业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市区目前只有12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正规企业,其余企业所供燃气均为“黑气”,如果市民现在使用的燃气为“黑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由于正规公司的个别送气员可能会私自将公司钢瓶拿到“黑气”点充装燃气后卖给用户,因此用户购买燃气时要直接拨打公司的服务电话,而不要拨打送气员个人电话。

当瓶装燃气公司送气上门时,市民应监督和协助送气员完成以下操作流程:对钢瓶进行检查,钢瓶需在有效期内,钢瓶护罩上需有警示标签、条形码、钢印号码,钢瓶瓶阀出口处需有充装标签或塑封,钢瓶瓶体上需印有企业名称、企业标志和服务电话;安装调压器;用肥皂水检测调压器和灶具软管连接口是否漏气;试点火;在收取费用后,应出具供气企业正式发票或收据三联单。

无论是瓶装燃气还是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每年都应上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专家提醒,用户要经常用肥皂水或洗洁精泡沫检查管道连接处有否漏气,不得使用明火查漏。灶具连接使用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发现软管(含金属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钢瓶减压器每5年一更新,密封圈3年一更换。

使用煤气时,应保持用气房间通风,应遵守“人离火灭”安全守则,燃气使用完毕后,务必将燃气阀门关闭。单位燃气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检查阀门是否关闭。

发现漏气,不要触动电器开关,迅速关闭管道阀门、钢瓶阀门,打开所有门窗通风,立即到屋外拨打火警电话及燃气公司抢修服务电话。一旦着火,立即用湿布盖住着火点或使用灭火器扑灭火源,立即到屋外拨打火警电话及燃气公司抢修服务电话。

如果市民发现“黑气”供应的情况,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如经查实,可获3000元~5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为:鼓楼区87534945;台江区83371524;晋安区83658340;仓山区63005622;马尾区83984637;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83354289;福州市市容管理局83312385。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