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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区法院不到一年“搬家”两次

www.fjnet.cn 2013-07-23 07:26  阙文龙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毛朝青 文/图)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昨日消息,位于五一广场(福建大剧院)南侧的“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旧楼拆除。该地块上原单位(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教育局),目前已基本完成拆除。“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力争今年底建成并开放。

  五一广场南侧,去年刚装修的台江区法院办公楼

原址上三单位大部分已拆除

昨日中午,记者在广达路53号原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前看到,这里只剩下大门和门牌,原办公楼已全部拆除,场地空旷,停放着两辆挖掘机。原福州市司法局的办公楼和原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旧楼大部分也已拆除。

据了解,福州市民服务中心改建工程项目,选址用地面积1315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52.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几年前搬往金山闽江大道256号,旧楼在去年由台江区法院入驻。福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今年5月中旬迁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即鼓山大桥附近的东部新城商务中心办公区。目前选址地块上的旧办公楼已基本完成拆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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