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动漫展门票 “入场券”写成“入场卷”

www.fjnet.cn 2013-07-22 07:23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叶建辉 黄启鹏)“把入场券写成入场卷,主办方的这个失误也太低级了吧?”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8111反映,正在举行的福州动漫游戏展把门票印成“入场卷”,“真是贻笑大方”。

李先生提到的福州动漫游戏展,在省经贸会展中心举行,由省动漫游戏行业协会主办,展览已于昨日结束。昨日,记者到现场采访,发现门票上的确印着“入场卷”三字。售票处贴的宣传海报上,“入场卷”三字也很显眼。记者向售票人员反映门票上有错别字,对方回应,“卷与券通用,没有错。”

“入场券”能不能写成“入场卷”?福建师大的许老师告诉记者,《现代汉语词典》里,“券”的词义为“票据或作为凭证的纸片”,如入场券、公债券。“卷”则有两个词义,一个词义为动词,把东西弯转裹成圆筒形;另一个词义为古时书籍写在帛或纸上,卷起收藏。“券主要是指票据的意思,所以应该写成‘入场券’。”许老师说。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