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情 > 正文

福州仓山区盘屿路口 河道漂垃圾路人掩鼻过

www.fjsen.com 2013-07-22 08:06  陈文浩 黄启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黄启鹏 实习生 郭持恒 许毅栋)

【市民反映】昨日,市民林先生拨打本报968111热线反映:福州仓山区盘屿路口边的一条内河,淤积了大量垃圾,河水发黑发臭,对周围居民造成困扰。

【马上核实】记者随后在现场看到,废弃的快餐盒、烂掉的蔬果等生活垃圾漂在水面上。淤积的垃圾在高温下腐败,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行人都掩鼻而过。由于垃圾几乎将河道堵塞,河面基本静止,河水发黑发臭。

附近的住户告诉记者:“河的上游以前有个养鸡场,排出来的污水会直流到这里。”另一位路人则表示,这里比较偏僻,有人随手将垃圾倒到这里。

【记者连线】对于市民反映的养鸡场,仓山区农林水局表示,这家养殖场属原市菜篮子基地场,已列入搬迁禁养范围。根据市、区政府有关畜禽禁养规定,养殖污染责任单位为辖区建新镇政府。目前建新镇相关党、政领导已经与业主多次协商搬迁事宜,业主也表示今后养殖场只出不进。农林水局将督促、指导建新镇政府搬迁该养鸡场。

就河面上垃圾问题,记者拨打了建新镇政府和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电话,因为是周末,无人接听。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