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建首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登记 连江洋屿将开发

www.fjnet.cn 2013-07-20 10:25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杨文)昨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发布消息称,我省日前完成连江洋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使之成为全省第一宗获得抵押登记的无居民海岛,从而实现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突破。

据了解,连江洋屿无居民海岛,位于我省福州市连江县,开发用途为观光旅游用岛,用岛面积为8.4327公顷,业主单位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抵押物包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建筑物和设施,抵押期限两年,实现贷款金额4000万元。

有关人士指出,连江洋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成功抵押登记,将为我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融资开辟新的渠道,为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和保护注入新的活力。

去年3月,我国首部《海岛保护法》明确了海岛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个人可依法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最高可拥有50年使用权,用于旅游娱乐开发的无居民海岛使用年限是30年。此前,国家海洋局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我省共有50个无居民海岛,排名全国第二,其中有半数用于旅游开发。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