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尚未发现有药店开始卖奶粉

www.fjnet.cn 2013-07-02 08:37  郭政 范佳茵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药店】

绝大多数仍在观望

之前,厦门媒体曾爆出宜安堂药局某分店试水奶粉销售。6月27日,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谨慎起见,目前奶粉已撤柜,等新规细则出台后再考虑出售。

采访中,不少医药店对卖奶粉持乐观态度,但由于新规尚无细则出台,绝大多数仍在观望。

福州逸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振山表示,药店卖奶粉是国际趋势,以香港为例,60%的奶粉销售集中于药店,40%在商超。在品质管理方面,药店系统化的品质管理比商超更精细,更有保障。许振山称,尽管奶粉利润空间不大,但可带动药品和一系列母婴产品的销售,增加顾客流量。“这预示着药店的定位将更趋向于多功能化,药店的经营也将更多元化。”

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名何姓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买奶粉,可能会觉得大超市不方便、小商店不放心,药店卖奶粉将弥补传统的奶粉经营渠道的不足。对小批量、即时性购买,药店将提供极大便利。该负责人表示,大商超的品类有数万种,而药店的品类介于3000-4500种之间,品质管理更精细,追溯制度更完善,一粒药出现问题都可追溯源头,因此,完善的品质管理,对倒逼厂家改良品质也会起一定作用。“价格上,我们也保证只会低,不会高。”

多家药品流通企业负责人称,他们更关注如何在医保定点药店中经营奶粉。根据福州目前相关规定,市医保定点药店允许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药店陈列奶粉,但不允许刷医保卡消费,而省医保定点药店则不允许陈列。

记者从福州市药监部门获悉,此前,奶粉属食品经营范围,药店只需向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所以并不排除已有药店出售奶粉的可能。但新规实施后,奶粉将按药品管理销售,药店要卖奶粉,手续可能更严格,审查的资质也会提高。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