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大部分食品"营养标签"已上岗 不符规定可投诉
www.fjsen.com 2013-07-02 08:12 吴静赖丽蓉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部门:若发现食品营养标签不符规定,可向12315反映 不少糖类都没有标注“1 4” 本报讯(记者吴静 赖丽蓉/文 刘兴/图)今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开始施行。《通则》中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能量和四种营养成分(1 4)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 近日,记者走访福州市场时发现,大部分食品营养成分的标签已按《通则》的规定执行,只有极少数食品营养成分标签仍不符合要求。 大部分“营养标签”已上岗 多数消费者只看生产日期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永辉、蓝天、沃尔玛、新华都等多家超市,看到冷冻食品、调味酱、面条、面包、饼干等预包装食品上大部分均有“营养成分”一项,已经按照《通则》中“1 4”的规定,在标签中明确标明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能量、钠的含量及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 但记者发现一些今年生产的、未标注其含量或仅标注部分含量的产品,如袋装木糖醇、冰糖、红糖等并未标明“1 4”,某品牌的一款零脂酸奶,其脂肪含量就未说明。 在一家糖尿病患者食品专柜中,一些“保健食品”并没有严格按《通则》中的规定来施行。该店老板说,自今年1月1日起,很多食品的包装上都按《通则》要求表明“1 4”,但保健食品例外。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食品包装上“营养成分表”内容不敏感,甚至是直接忽视其内容的存在。消费者吴女士就说,平时购买食品只关注价格,几乎是忽略营养成分。在福州旗汛口上班的陈小姐说,很早就知道国家实施《通则》,但她平时顶多就看看生产日期,很少会注意具体营养素的含量。 此外,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正在超市购物中的消费者,多数受访者表明只看生产日期,而不看食品营养标签,主要原因是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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