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儿童游乐场:安全隐患不少 监管亟须加强

www.fjnet.cn 2013-06-24 09:5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忽视管理 投诉增多

游乐场是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幼儿的主要游戏地,公园里的儿童游乐场、室内游乐场所、大卖场里的儿童游乐场所等成了孩子们游戏的“天堂”。记者走访了宝龙、万象城、西湖、左海公园等儿童游乐场所,发现生意相当火爆。

生意好,商家高兴,但是,家长却不一定高兴得起来。今年3月,市民蓝女士带着孩子去左海公园游玩,在“碰碰车”游乐场内,因游乐场所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小孩碰到方向盘,眼球肿起,蓝女士要求商家负责处理。工商人员进行了现场执法,要求左海公园进行整改,并将情况抄告给质检部门。

无独有偶。去年9月30日,福州市民时先生与家人在左海公园游玩时,一家人乘兴登上游船。结果游船靠岸时,因方向操作设备不灵敏,与其他船只碰撞,后排6岁儿童手指受伤。经过工商部门协调,商家向消费者道歉,承诺对设备加强管理和维护。

据鼓楼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游乐场所主要是因为设施不安全和管理不到位,才会造成儿童人身伤害。去年以来,该局共接到此类投诉10起,投诉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节假日期间,儿童游乐场所安全问题的投诉更为集中。

标准缺失 亟待完善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告诉记者,目前大型游乐设施有国家安全标准,但是小型儿童游乐设施无论设施安全还是卫生状况都没有标准。

“游客人数、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游乐场所消毒制度、哪些项目需要家长看护等,都需要通过标准予以规范。”蔡思斌说,由于监管存在空白,一些游乐场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管理,一些公园将游乐设施承包给个体商贩经营,导致设备处于无人检查、保养、维修的状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能得到良好的岗前培训,个别人员甚至无证上岗。“即使一些游乐场所出现了问题,事后也不会积极进行改进,因为这无疑会增加成本。”

记者了解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游乐设施属于质监部门监管,但是儿童游乐设施并没有纳入质监部门监管。蔡思斌表示:“需要完善安全标准,制定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的产品安全通则,设定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游乐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

福州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稽查科方科长说,目前儿童游乐场所尚未列入监管范围,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公共场所分为七类二十八项,其中并未涉及儿童游乐场所,“法律没有授予我们监管的权限,所以我们不能越权监管”。他建议,儿童游乐场所应该制定卫生标准,这样才能保证卫生安全。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