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调公积金缴存标准
www.fjnet.cn 2013-06-22 07:52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上调公积金缴存标准 除中央驻闽单位外 最高月缴存额2886元 本报讯(记者刘丰)2013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将上调。记者日前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各缴存单位将从6月份开始,为职工办理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各单位应按规定统计职工工资总额,认真计算职工的月缴存额。经核定的月缴存额,规定年度内不得变更。同时应将核定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2013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从去年18000元上调至20035元,其他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从去年10800元调整为12021元。与去年相比,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了2035元,其他单位则上调了1221元。 2013年度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央驻闽单位职工限高3006元,其他单位职工限高1443元,限低按当地最低月缴存基数乘以5%计算。这意味着,2013年度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最高为6012元,而其他单位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为2886元。而2012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中央驻闽单位职工限高2700元,其他单位职工限高12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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